魏都區(qū)司法局:撫恤金分配引糾紛 疫情里調解終平息
2020-03-27 10:42:00 來源:中新河南網(wǎng) 責任編輯:關潼
中新河南網(wǎng)3月27日電 (梁靖 劉聰) 近日,許昌市魏都區(qū)司法局南關司法所積極適應疫情新形勢下人民調解的需要,靈活運用電話、微信視頻等“線上”調解方式進行調解,成功調解一起因撫恤金分配引發(fā)的糾紛。
2019年10月,某單位退休干部王某因病去世,按照有關規(guī)定,王某遺屬獲得撫恤金、喪葬費18萬余元,對于這筆錢的分割問題,一家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1月7日,糾紛當事人王氏姐妹系王某的兩個女兒以及常某系王某的再婚配偶來到南關司法所申請調解。經(jīng)了解,雙方的爭議焦點為:王氏姐妹認為,這筆錢應該用來給父親辦理后事,剩余部分應留給奶奶宋某作為贍養(yǎng)費,此外常某與父親系半路夫妻而且兩人結婚也只有將近三年,時間不長,應不分。常某則認為自己與王某雖然結婚時間不算長,但婚后自己一直照顧王某的生活起居,王某生病住院期間也主要是由自己照料,自己應當享有分配權。雙方各說各的理、各訴各的屈,各執(zhí)己見,互不相讓。
調解中,梁所長對她們進行耐心地開導勸說,并指出一次性撫恤金并不是死者的遺產(chǎn),對于一次性撫恤金分配問題法律并未有明確規(guī)定,一般參照《繼承法》規(guī)定的原則進行分配,家庭成員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xié)商處理糾紛問題,化干戈為玉帛。首次調解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仍各不相讓,情緒激動,梁所長決定采取“冷卻降溫法”中止調解,告知當事雙方先各自回家冷靜下再想想各自問題,等待下一次調解。在幾天冷卻后,梁所長又采用“背靠背”調解法,分別找當事人,多次講理釋法,讓其明白各自應享有的權益,終于雙方當事人各自立場有所松動,并同意年后再次到司法所調解。
春節(jié)過后,因受疫情影響,不適合當面調解,為了讓雙方當事人盡早領到撫恤金,梁所長采用電話、微信視頻等方式進行調解,與當事人談心、講理、釋法。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xié)議:常某分得撫恤金50000元,剩余款項由王氏姐妹和其奶奶宋某協(xié)商領取,王某安葬費由王氏姐妹承擔。
據(jù)了解,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不屬于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的遺產(chǎn)范圍,不能作為遺產(chǎn)繼承,其性質是對死者家屬在經(jīng)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屬于近親屬基于家庭關系的共同共有。在處理時,一般會根據(jù)家屬與死者之間的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撫養(yǎng)關系、家庭結構等因素在家庭共有的基礎上予以合理分割。